规章制度
流通书库外借规则
1、凡本校借阅证持有者均可在书库借书。
2、所有图书均已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排架,为保证读者能按类索书,阅后请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3、借书的数量与期限:教职工8册,借期均为90天;读者协会学生可借8册,借期为30天;其他学生可借5册,借期均为30天。
4、借出图书一般可办理续借手续,为期30天。在假期或学习、外出进修期间到期的图书,应在回校后一个星期内归还,否则作超期处理。超期者,将在图书馆做义工一小时。
5、借出图书如有特殊需要,本馆有权要求调用,读者接到调用通知后,应立即归还。
6、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涂写、污损、撕页等。图书借出时,务请当即检查,如发现缺页、圈画、污损等应说明情况并交管理员加盖标记。丢失图书或归还的图书发现缺页、污损、涂写的,则按处罚条例处理。
7、不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者要赔偿。遗失图书者,应购回同样版本的图书偿还,否则根据不同类型价值图书及藏书复本数,按原价三至十倍以上赔偿(不足10元的赔10元)。发现撕剪、污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坏图书、报刊、杂志者,视损坏程度处于两元以上至原书价的十倍赔偿。
8、对盗窃图书者,除作公开书面检讨,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外,还须按原书价五至十倍以上罚款。
9、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吸烟。
2018-05-02 16:17:10 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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