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室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健全各部门立卷归档制度,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水平评定办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水平评定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各中层部门等均为文件材料的立卷单位,指定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应按规定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并及时移送档案室。
二、各部门文件材料在形成过程中,应根据不同门类分别用卷宗存放,便于查找利用和立卷归档。
三、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履行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四、立卷要求
(一)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以及每年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院系)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凡属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
(二)文件材料立卷应按问题、时间、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按保存价值,分类组卷,使之能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真实面貌和部门的主要职能活动,便于查找利用。
(三)立卷归档材料,必须将经领导审阅签发的原稿收录,另附打印稿一份。
(四)文件材料整理组卷后,应按要求编排页号或件号、填写卷内目录,装订后移交学校档案室。
五、档案材料归档时间和手续:
1、党群、行政、教学等部门和科研等类别的档案,在每学期结束前5天上交,每年1月10号前归档。
2、移交档案必须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名盖章后各保存一份。
六、学校档案室负责部门立卷归档的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档案室负责解释。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2018-04-23 08:55:23 3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