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方法
关于读者借阅证的相关规定
读者办理使用借阅证的规定
凡属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具体办法如下:
1、新分配或调入的教职工凭人事处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
2、新生以自愿为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以班为单位,班干部统一收集办证同学的信息和收取学生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证。
3、其他学生可携带学生证到图书馆二楼人文与社科类书库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办理。
借阅证使用及遗失补证规定
本馆发给读者的借阅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作如下处理:
1、凡持他人借阅证借书者,一律作扣证处理。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借阅证持有人协助调查,按章处理后借阅证由借阅证主人领回。
2、丢失借阅证者须马上到图书馆办公室挂失,挂失前的一切借书记录由本人负责。
3、补办借阅证时,需带本人的有效证件;重新办证后,原借阅证作废。
4、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学生因毕业或退学而离校,需办理退证及注销手续。
2018-05-02 16:14:08 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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